线路名称 | 黔程似锦 | ||
出发地 | 武汉 | 目的地 | 重庆市 |
提前报名 | 10天 | ||
行程天数 | 5天 | 往返交通 | 去程:火车/飞机/游船;回程:火车/飞机/游船 |
游客根据安排的航班或者火车时间赴重庆,机场或火车站专业接站人员接至酒店入住。入住酒店后,游客根据时间安排客人可自由选择前往重庆商圈步行街或网红景点游览。当天无全陪导游陪同,请注意自身人身财物安全!
温馨提示:由于重庆机场离市区较远,该旅游产品为全国各地散客拼团,有可能乘坐不同航班或高铁抵达重庆,我们需要在重庆机场、高铁火车站把来自不同航班的贵宾接入酒店,各个到达时间参差不齐,我们会将相邻抵达的客人统一集中接送,报名时请留下您旅游期间使用的手机号码,方便我们用短信与您联系,力争您的重庆之行一切顺畅。
★ 打卡8D魔都重庆的独特魅力、再现民国遗风。
★ 领略地心武隆震撼景观;观黔江秀山美水,体验苗家民俗文化,听战神蚩尤传说
★ 优选导游带团,全程一车一导精细服务
★ 重庆机场或火车站专业接站工作人员服务
1、此行程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参加本行程游客在抵达重庆后必须将身份证及来渝登机牌或火车票原件,拍照一张上交予导游,如期未交另加收80/人;
2、D5日行程需求,返程大交通必须在当日19点后,或增加一晚住宿60/人/晚;
3、保底消费:99/人(车游山城夜景),天生三桥换车40元(景交必消消费);
4、3个购物店,(翡翠玉石、现代寝具、今世缘珠宝) 1个景中店(银饰)
车:空调旅游大巴
房:3晚重庆商务连锁酒店标间+1晚濯水古镇特色名宿
餐:4早4正,早餐酒店含、正餐:黔江土鸡杂、武隆苗家竹笼宴、苗家九大碗、渝味江湖菜、民国里袍哥江湖菜 不用不退
门:行程内景点大门票
导:D1/D5司机接送,D2/D3/D4地接持证导游服务
1、正常年龄段为28-69岁,18-27岁、70(含)岁以上非正常年龄结算700/人;
2、6人同车,7-9人加收300/人、 10-12人同车加收500/人,12人以上按团队操作价格另议;
3、全特殊年龄结700/人 单男、全男包括单男带小孩结600/人、单女结200/人 男性比例不超女性;
4、杜绝整团打散,一旦发现按照成本收取1000/人;
5、此产品为打包优惠价格,如有客人提前离团,所有未产生费用不退,未进购物店请补齐离团费800/人;
6、儿童价2-18岁,含:车餐导400/人、车餐导门票500/人、按成人操作700/人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时间
|
停留时间 |
备注 |
国匠美玉馆 TALALEL寝具中心 |
翡翠,玉石 现代寝具 |
第四天 |
各150分钟 |
自愿消费 |
今世缘 |
珠宝 |
第五天 |
120分钟 |
自愿消费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